《經營管理部的安全職責》講解了采購和運輸中的安全規定及責任分工,以及相關安全管理活動。該文件描述了經營管理部必須審查供應商及相關方資質,并禁止從資質不齊全供應商購買產品,避免偽劣產品流入公司,嚴格監督并驗收采購物資的質量,對設備、物品齊全和可靠性負責任。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考慮采購有助于改善安全性的設施和用品。特別強調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及運輸需符合技術規范,應向使用部門提供必要的安全技術說明,其他原燃材料也應當確保按照相應安全標準采購和輸送。在業務合作方面強調合同簽署時同步簽訂安全協議,明確規定各自的安全責任。文件進一步指明了在物流管理和銷售環節要確保合同單據現金等資料的信息保密與安全。同時要求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分解落實并層層簽署安全生產責任書,并通過各種活動如安全檢查培訓等保障工作現場無安全隱患和違規操作,及時整改問題和糾正不良行為,并確保各種安全設施處于良好可用狀態。另外,還要求依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本部門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及預防機制。
《經營管理部的安全職責》適用于從事各類采購、儲存、運輸工作的企業,特別是一些需要經常進行外部交易往來并涉及復雜生產鏈的工業企業,如機械制造廠,化學工廠或其他涉及到特種作業或特殊物質運輸、保管的機構;同時也適于商業流通領域中負責銷售流程管理及其上下游客戶協調工作的崗位人員參考學習。此外,對于那些需要承擔一定安全管理職能或者有具體安全目標績效考核的經營單位來說具有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