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辦公室人員職責》講解了集團公司內部安全管理人員的組織架構與職能分配,旨在全面確保各層級安全生產工作。文檔具體描繪了一名安全總監及其兩名直屬的安全管理專員:生產安全管理專員和車輛(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專員之間的關系,以及他們各自的崗位職責。文中明確了董事長為集團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并指出其對集團安全管理政策的全面掌控與審閱權。作為直接受命于董事長的安全總監不僅負責安全規章、制度的擬定,還監督安全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生產安全管理專員在協助生產部門落實安全操作規程外,還指導員工的安全生產操作,以確保區域安全。同時,文件提及了車輛(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專員的責任,在制定年度督查及培訓計劃方面,確保交通消防系統的有效運行。所有相關人員,包括各品牌或部門經理等各級管理者都被賦予了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并規定需執行從國家法規宣傳貫徹到事故調查處理等多方面工作。
《安全管理辦公室人員職責》適用于各類規模相似的集團化企業或具備類似復雜架構的企業實體,特別是那些在工業生產和交通消防等方面存在較高安全要求的行業領域,如制造工廠、運輸公司以及其他相關聯的服務提供商。這份職責手冊為安全管理人員提供了清晰的行為指南,有助于提高這些行業內不同職能部門和品牌的整體安全生產水平,確保每一位員工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最終實現安全第一的運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