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書記與安全總監責任書》講解了在確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下,甲方(即項目經理和項目書記)及乙方(即安全總監)雙方的具體職責。文檔首先概述了簽訂這份責任書的背景和重要性,并指出其目的在于防止職業健康、安全環保、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生并構建完善的監管機制。關于甲方,項目經理承擔著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面負責的重要角色。從遵循地方政府法規到代表公司執行合同;從確保施工質量到管理項目財務。同時,在安全生產方面也肩負著重任,需組織領導安全體系建設,確保措施費用使用以及進行定期檢查和事故處理等多重工作,以減少事故風險保證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此外還需支持組織活動如雙文明建設,并保障黨組織和其他群體監督作用正常發揮,促進整體工作和諧發展。項目書記則主要負責內部溝通、制度執行協調以及對外交往等,確保上傳下達的順暢與高效。
《項目經理、書記與安全總監責任書》適用于涉及工程建設的企業單位內部管理層成員。尤其適合那些在工程項目建設中有具體安全、質量和生產管理要求的工作場合。項目經理和書記需要根據這份責任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確保項目按規范安全實施。安全總監可以以此為準則指導自己的專業工作,保證所有安全規章得到貫徹,從而保障施工現場符合最高的健康和安全管理標準,適用于隧道工程項目,如文中提及貴黃7標,確保各方權責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