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書記與副經理責任書(樣本)》講解了項目團隊成員之間職責分明的安全、健康和環保工作管理框架,明確了項目經理和書記對于項目執行過程中安全工作的總體把控及其細分責任內容。項目經理作為企業法人代表的代理人承擔著工程項目的全局領導角色。他需保證遵循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規以及公司內部的規定和指示,確保合同履行到位,并為工程質量及人員、設備按時進場負最終責任,同時在經濟活動分析的基礎上落實效益目標,在安全管理中制定完善的安全生產保障系統,并監督實施,是整個工程安全體系構建中的決策者和主要責任人。文件還提及了項目經理必須做到安全生產與生產任務同安排并重,在組織生產和檢查質量的同時將安監制度嚴格執行,及時排除施工隱患,保證文明施工現場秩序,強化員工遵章守紀的安全意識培訓,并嚴格處理各類安全事故,避免出現忽視安全以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的現象;書記主要承擔行政支持角色,確保傳達上情至下級工作人員中暢通無阻,并對內外事務進行有效溝通。
《項目經理、書記與副經理責任書(樣本)》適用于建筑行業尤其是隧道建設類工程項目部管理,針對參與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人員。這涵蓋了需要明確自身在項目安全管理和運營活動中所擔負具體職責的所有人員。例如,在涉及如道路橋梁、地鐵隧道等領域施工過程中擔任相應管理層職務的工作人員。此文檔幫助相關職位人員清晰定位各自工作范疇內的責任要求,以便更好地理解如何根據既定的安全原則開展工作,確保施工項目能按照高標準、高效率的方式推進,實現高質量成果產出,并保障從業人員健康與環境友好型發展的共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