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運行的安全要求》講解了鍋爐在正常運轉中關于水位、壓力、燃燒調節以及排污操作等方面的細致規范和安全要求。《正常運行的安全要求》描述了對鍋爐水位的嚴格規定,包括不得超出或低于正常范圍的具體數值及其產生的危害,并明確了沖洗和核查水位計的頻率和重要性。《正常運行的安全要求》說明了汽壓波動幅度的標準值及對相關設備的不同影響;闡述了氣壓過高過低分別導致的嚴重后果和需維持壓力平穩的原則。《正常運行的安全要求》解釋了爐膛火焰分布的理想狀態以確保良好循環與傳熱,不同種類燃料燃燒時的操作準則以及合理爐膛負壓值的范圍。在排污操作部分,《正常運行的安全要求》詳盡列出了連續和定期排污的時間、注意事項如開啟排污閥前先暖管防撞擊,多鍋爐同時排污時避免共享總管道,并強調進行清灰等相關工作的合適時機是負荷較低時且要穩定好爐膛負壓。
《正常運行的安全要求》適用于從事電力生產和工業蒸汽供給相關領域的工程技術人員及鍋爐操作管理人員,尤其是涉及燃煤、燃油、燃氣等能源轉換設備的企業。對于負責電廠運行管理,特別是鍋爐房作業區域的工作人員而言,本規范提供的指導將極大地保障日常運營過程中的安全性與效率,防止因設備故障造成安全事故并保證生產工藝條件符合質量控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