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運輸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駕駛人員在操作中的具體規定、車輛的必備條件與日常維護管理,以及車輛運行、停放和拉人拉料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細節。《標題》描述了駕駛員必須持有效證件并熟練掌握交通規則,并通過礦井入井培訓取得資格證書才能進行工作。駕駛員需正確穿戴及攜帶必要裝備,不能攜帶煙草、易燃物,確保不酒后或疲勞上崗,熟悉路線后方能上崗操作。車輛須保證整體性能良好無任何泄露現象且配備有效滅火器;送人車輛要具備防護欄以保護人員安全。對車輛停放地點和方式有嚴格限制,確保在接送和停運時不影響周圍環境和設施安全。《輔助運輸安全技術措施》也針對行駛過程中的速度控制和其他操作進行了指導,在各種地段均有限速規定,還強調了過特殊區域如交叉路口前的鳴笛示意、保持間距及過水坑減速慢行等要求,此外,《輔助運輸安全技術措施》明確禁止非運人車輛乘坐人員和人貨混裝,規范了物料尺寸不超過車體大小、不允許超出車輛負載限度的行為,以確保人員乘車安全,保障礦井內的正常作業秩序和人員安全。
《輔助運輸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從事礦井運輸工作的所有相關行業。具體包括地下礦山、煤礦等領域涉及礦井內外物資轉運的企業。文檔詳細的規定和說明有助于提升司機及相關工作人員的職業素質和技術能力,為保證井下運輸過程中的設備運行安全提供了理論依據和操作準則。它能夠有效地提高礦區交通運輸的安全水平,降低潛在的風險隱患,是確保生產順利開展的重要文件,適用于所有涉及礦區運輸車輛使用的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及其他關聯崗位人員學習與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