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樁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講解了廣州地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編制的施工單位安全操作流程及具體要求,適用于在廣州地區執行此類施工項目的所有團隊和個人。文檔涵蓋了施工前期準備和具體施工作業環節的安全規范措施。施工前需嚴格遵照施工方案,并且一切使用的設備設施、配件材料、勞防用品等在使用前都必須檢查確保安全無隱患。文中強調每日專人負責有毒氣體監測并留記錄,在有毒氣體指標達標的情況下方可下孔作業,還規定開挖過程中有專職人員監視。對孔樁的開挖距離跳挖,深度變化時應及時護壁。對于孔口護壁要求高于孔口250毫米,明確照明需用12伏安全電壓或安全礦燈以及對入孔作業個人防護用品做了規定,還明確了爬梯、護欄等硬件設施要求;針對特殊情況如抽水作業則需要先撤離至地面,抽水完畢切斷電源,各工序間須經驗收才能轉入下一步。
《人工挖孔樁工程安全技術交底》適用于從事人工挖孔樁施工工作的建設單位及其員工,特別是參與此類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安全員、施工團隊領導以及具體施工的工作人員。這份文件不僅為上述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操作指南,同時有助于確保他們在工作中遵循正確的程序以維護個人安全和工程質量。該交底還適用于監管部門用于現場審核和安全評估工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