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儲運安全要點》講解了危險化學品儲存和運輸過程中的具體安全要求與措施。文章詳細規定了易燃易爆倉庫的設置條件,強調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門批準的倉庫中,并對甲、乙類庫房提出了嚴格的設計與管理規范,包括防火間距、建筑位置、安全出口數量及其類型等。對于可能產生爆炸性混合氣體或粉塵纖維的倉庫地面材質進行了限定,要求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器并明確了探測器的布局原則。文中還提及不同種類物品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等應隔離儲存的具體方法及注意事項,例如不得與其他類物品同存且需設置防止液體流散設施等。針對特殊化學品,如遇水燃燒爆炸物品、自燃物品、氧化劑等,則進一步規定了專庫儲存的要求。同時,在通風管道設計、日光照射影響、堆垛管理等方面也有明確指示,確保化學品儲存環境的安全可控。操作方面,文件強調了人員著裝、貨物搬運方式以及庫內禁止行為,并指出應在庫外進行分裝等活動。此外,還涉及到了罐區的安全防護措施,包括報警系統的安裝、氣體檢測器的位置選擇等內容。
《危險化學品儲運安全要點》適用于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尤其是涉及到易燃易爆化學品管理的相關從業人員。這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業、物流企業中負責危險品倉儲部門的工作人員,他們需要嚴格按照文中所列各項規定執行日常操作,以保障作業安全;同時也適用于監管部門,作為監督審查的重要依據,用以檢查相關企業的合規情況,從而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