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氣站站內安全要求》講解了確保加氣站運營過程中的各項安全措施和規定。該文件強調了站內嚴禁煙火,以防止火災隱患;規定進站車輛必須減速緩行且限速5千米/小時,確保行駛安全。對于進站加氣的車輛,禁止帶入無關人員或乘客,要求乘客在站外下車,并且加氣時車輛需熄火并關閉所有電器裝置,同時采取可靠的制動措施。文件明確指出,站內不得進行車輛維修,故障車輛須推至站外處理,并禁止在生產作業區域使用移動通信工具。為避免安全隱患,司機及非專業人員不得自行加氣,存在隱患的車用氣瓶也不得加氣。進入爆炸危險區域的人員不得穿化纖服裝和帶鐵釘的鞋。加氣車輛與未經許可的人員不得進入生產區域,進站加氣車輛要服從指揮按規定停靠并按要求進出站區。加氣過程中,車輛不得對加氣軟管造成任何外力影響,確保加氣設備的安全。加氣車輛需具備有效充裝證照,否則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充裝。加氣結束后需待排空、拔出加氣槍后方能啟動車輛。此外,站內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行危險作業前也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嚴格落實安全措施、責任和監督。
《加氣站站內安全要求》適用于各類加氣站的操作人員、管理人員以及所有進出加氣站的車輛駕駛員及相關人員。它為這些人員提供了詳細的行為規范,確保他們在加氣站內的活動符合安全標準,從而保障加氣站的正常運營和人員安全。這份文件不僅適用于現有的加氣站工作人員,也為新入職的員工提供了重要的培訓材料,使他們能夠快速了解并遵守加氣站的安全管理規定。同時,它也是監管部門檢查加氣站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據,有助于推動整個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