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被淹井巷的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在礦井遭遇水災時應采取的一系列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以確保人員安全和有效排水。文中提及增設排水管路及增加排水泵來提高排水能力,并詳細說明了當涌水量過大無法通過強力排水排干時的應對方案,即先堵住涌水通道和補給水源再進行排水工作。對于礦井透水量超過排水能力有被淹危險的情況,規定了下部水平人員全部撤出后可向下部水平和采空區放水的緊急措施。若下部水平人員尚未撤出且設備受威脅,則采用裝有粘土、砂子的袋子構筑防水墻堵住關鍵通道。文中強調安裝排水管路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和自救器,發生透水事故時嚴禁在獨頭巷道躲避并禁止由下往上進入突水點或被堵塞區域。救護隊員進入圍困地點后需打開氧氣瓶提高空氣中的氧氣濃度。同時,在排水過程中要保護通風良好,經常檢查氣體情況,隨著水位下降積存在被淹井巷中的有害氣體會大量涌出,此時應安裝局扇逐段排除有害氣體,并對井下氣體定期取樣分析。處理老空積水時要特別注意有毒有害氣體防止中毒,修復巷道時也應預防冒頂與墜底事故。
《恢復被淹井巷的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及其他非煤礦山企業中涉及到井下作業的企業單位。它為那些面臨井巷被淹風險的企業提供了具體可行的安全技術指導,幫助其制定科學合理的應急預案,確保在突發水災情況下能夠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動保障人員生命安全,減少財產損失。這不僅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也能為政府監管部門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促進整個礦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