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各級人員安全承諾書》講解了總裁、總經理及綜合部長在礦山企業中的安全職責,這些崗位對礦山整體安全生產具有核心的管理和執行意義。總裁作為公司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需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保證設立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管理人員來確保各項職能正常運行,并且積極踐行企業主體的安全責任,建立嚴格的責任制與制度體系,確保安全生產資金充足用于改善作業條件,并強化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同時強調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的重要性,防止任何非法指令出現,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應急管理,充分告知工作風險信息,維護員工在生產活動中提出建議和舉報的權利不受到打擊報復,保證勞保用品的符合標準配置以及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同樣地,總經理則致力于落實國家政策法規,在全司構建安全管理體系并對全員安全生產負總責。他需推動規章制度建設及檢查督促整改安全隱患、保證必要的技術投入,貫徹“五同時”原則以平衡安全與生產的協調,定期主持安全會議解決重要問題,并確保救援預案完善與高效運作。
《礦山各級人員安全承諾書》適用于中國各類礦產開采及相關行業中的高級管理者們,比如煤炭、金屬或非金屬礦等企業。這包括礦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高層行政管理人員(如總裁、CEO)、生產經營部門最高負責人(例如總經理)、人力資源和物資保障部門領導者(如綜合部部長)等職位。對于這些人來說,他們需要通過簽署這份承諾書的形式來承擔起其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明確各自崗位在整個安全管理體系內的具體要求。這對于提升企業管理層的安全意識、增強員工安全保障具有關鍵性作用,也為中國礦山產業的安全穩定提供了強有力的指導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