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傷亡事故報告和統計制度》講解了事故發生后的處理流程,包括及時報告、搶救傷員、避免事故蔓延、保護現場、組織調查組進行勘察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寫出調查報告以及填寫統計報告。文中強調了這四個環節作為安全傷亡事故管理工作的基本組成部分,必須遵循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并且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文檔還詳細描述了不同級別事故的報告要求,輕傷事故需工程項目部或生產車間在三天內上報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相關機構;重傷以上事故則要求立即報告作業現場負責人及公司高層,確保快速響應和控制事態發展。對于事故調查,《安全傷亡事故報告和統計制度》明確了調查組的組成方式和權限,輕傷事故由分公司層面負責,重傷事故涉及公司多個部門共同參與,而重大傷亡事故則需市級以上調查組介入。此外,文件還強調了應急救援和處理的重要性,規定了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具體措施以防止傷害擴大,同時對事故單位提出了落實調查組建議的責任,并指出責任事故處理依據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評價和考核獎懲制度。最后,《安全傷亡事故報告和統計制度》闡述了事故統計報告的要求,包括定期提交月度報表和事故登記表,以及按規定向市有關主管部門上報檔案資料。
《安全傷亡事故報告和統計制度》適用于各類存在潛在安全風險的企業和組織,特別是那些從事高危行業如建筑施工、制造業等的企業。這些企業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來預防和應對可能發生的傷亡事故。本制度為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車間管理人員以及一線員工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方針,確保他們在面對安全事故時能夠迅速有效地做出反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它也為各級管理層提供了一個框架,用于規范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和統計的工作流程,從而提高整個企業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