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突發環境事故災難應急處理預案》講解了晉平煤業針對現有鍋爐房和露天舊煤山可能引發的火災、爆炸及其導致的水污染、大氣污染等突發環境事故制定的應急處理措施。該預案強調了三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優先、防止事故擴大優先以及保護環境優先。在組織架構上,預案詳細描述了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的完善,并成立專門的處置突發環境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明確了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各成員的具體職責。指揮部負責分析判斷事故、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情況并協調外部支援需求。此外,預案還細化了基建調度部、綜合辦公室、安全監察部、機電部、計劃財務部等部門的具體職能,確保各部門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響應并協同工作。同時,預案建立了現場救援的專業小組,包括專家監測咨詢組、安全疏散警戒組、事故搶險救援組和醫療救護防疫組,明確了各組的人員構成和具體任務,以保障應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開展。
《處置突發環境事故災難應急處理預案》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存在類似設施(如鍋爐房、露天舊煤山)的企業,旨在為這些企業提供一套完整的應對突發環境事故的指導方案。該預案不僅對晉平煤業具有直接的指導意義,也為其他可能存在相似風險的企業提供了參考范本。通過此預案,相關企業可以建立健全自身的應急管理體系,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環境免受進一步破壞。同時,預案也適用于各級環保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作為監督和指導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