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要害部位安全保衛制度》講解了為強化和做好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依據國家消防與治安有關法規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的一系列安全保衛措施。該制度強調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求所管轄部位的領導嚴格把好用人關,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和防范教育。制度詳細規定了現金、易燃、易爆、放射、腐蝕、劇毒藥品等物品的領取、審批、使用、存放保管等事項,要求分類分離存放,避免混放混用。對于大額現金過夜的情況,必須安排專人看守并報告保衛處。此外,制度還強調了物防和技防的投入,要求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值班看守。各類貴重教學儀器、微機等需嚴格管理,不得隨意轉借或挪用。配電室、學生食堂、食品倉庫、鍋爐房、水井、實驗室等重要目標的值班人員必須高度負責,部門負責人需每日進行安全檢查。各類實驗室應根據專業特點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劇毒藥品必須嚴格執行雙人請領、雙人審批、當堂使用、剩余部分雙人當日交回的制度。庫房物品要分類保管,劇毒藥品要嚴格執行雙人保管、雙人記帳、雙人上鎖、雙人付給等制度。不按照本制度加強管理的,將從嚴從重查處,擅離職守造成損失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重點、要害部位安全保衛制度》適用于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那些擁有重點、要害部位(如實驗室、財務室、藥品庫房、食堂、鍋爐房等)的學校。該制度不僅為學校管理層提供了具體的管理措施,也為一線工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學校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