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2.11”大客車自翻特大交通事故》講解了一起于2004年發生在內蒙古赤峰市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了事故的具體情況和根本原因,并提出了深刻的經驗教訓。該事故在2月11日傍晚,由于駕駛員韓某某駕駛的大型客車行駛至G306線時操作失誤,車輛側翻到右側路基下,最終造成四人死亡的重大后果。事故中,涉事駕駛員具備多年經驗且無疲勞駕駛或酒精影響行為,但因麻痹大意、對新型車輛的技術性能不熟悉而導致悲劇發生。此外,文中還提到該車型本身存在輪距較小、底盤輕、穩定性不足等客觀缺陷,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事故發生的風險。結合駕駛員自身主觀因素和車輛本身客觀因素,事故結論指出必須增強駕駛員的專業技能,以及對新車型特性的認知和適應能力,同時呼吁提高整體交通運輸安全性。事故總結的核心內容還包含警示其他駕駛員需保持高度警覺性與責任感。
《赤峰“2.11”大客車自翻特大交通事故》適用于交通運輸企業、客運公司及相關從業人員特別是大型客運車輛駕駛員的學習和參考。同時,它也適合各地交警部門作為培訓案例進行安全宣傳使用。對于涉及車輛生產廠商而言,也可以通過研究該類案例改進技術工藝來減少車輛運行中的隱患問題。本文件的內容旨在強化從業單位的安全教育體系,確保類似事故不會再次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