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鋼鐵公司地下油池爆炸》講解了1976年6月19日唐山鋼鐵公司中型軋鋼廠地下油池發生的一起重大爆炸事故。描述了事故發生時間、經過及結果,包括死亡24人,重傷2人,輕傷21人以及直接經濟損失達22萬元以上的情形。分析了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企業管理不善和違規操作。具體表現有該廠在決定改用原油作為燃料時未能充分了解其性能、缺少必要的學習研究與安全教育、現場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尤其對油庫區多次出現動明火作業的現象監管不到位。同時詳細指出岳某和張某等企業主管領導忽視上級消防安全意見、批準并縱容工人在施工過程中動用電焊明火,違反規程作業,從而釀成慘劇。報告總結了這起事故的重要教訓,并提出對責任人的相應處分。
《唐山鋼鐵公司地下油池爆炸》適用于冶金工業中的生產安全管理者、安全管理培訓師及相關從業人員學習案例資料使用。主要針對涉及危險化學品儲運管理工作的企業員工、管理人員進行警示和參考,也適合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用于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管控的課程培訓內容之一。對于從事石油加工、金屬冶煉等行業的企業單位尤為適宜。旨在提高各類工業領域特別是重工業領域的工作人員對于安全生產法規制度的理解與執行重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