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動力裝置的要求》講解了叉車動力系統中內燃與電瓶動力裝置的構成比例以及具體發動機的使用現狀和特點。在全部叉車中,內燃叉車占據主導地位,占比達93.86%,且柴油叉車占全部內燃叉車中的大部分份額,達到62.4%。此外,按噸位劃分,2-4噸級內燃叉車以柴油為主,并呈現出在高噸位中汽油發動機占比降低的趨勢。從發動機規格上看,汽油驅動叉車多采用缸徑小于92mm的設計,而柴油發動機多選用小缸徑、高性能的多缸型發動機。國產發動機配套主要集中在汽油機475、480、492等型號以及柴油機系列機型上,但其環保標準、使用壽命等性能尚落后于進口產品,故高端叉車常配置國外日產A15、三菱6D16等知名品牌發動機。文件還重點探討了叉車用發動機的配套要求,強調叉車發動機應具備強的動力性、燃油經濟性和長時間工作可靠性等條件。如能適應復雜工況環境作業、應對極端溫差挑戰、滿足不同海拔區域及特殊工作場所需求的能力。
《叉車動力裝置的要求》適用于涉及叉車制造與使用的各類企業和機構,特別對專注于物料搬運裝備設計和生產企業來說有很高的參考價值。其范圍涵蓋制造業中需要物料搬運設備的企業,例如港口物流裝卸公司、倉儲配送中心、大型生產制造企業內部運輸部門,還包括那些進行叉車維修保養的技術服務提供商。由于涉及到進口與國產品牌的對比數據,本文件也為國內外發動機供應商提供了市場研究素材,可用于產品開發和營銷策略制定,從而更好地服務于叉車制造行業的技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