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講解了設備在設計和制造過程中如何確保人員與生產環境的安全衛生,強調從根源預防各類潛在危險與職業危害。該內容指出我國部分生產設備因設計缺陷導致的傷害事故及塵、毒、噪聲等健康威脅較為嚴重,故需要遵循標準化法律和安全衛生要求進行設計與改造。文檔指出了由于現有專項設計標準缺乏以及產品標準中涉及的全面性不足,制定了統一的基礎規范。這一總則參考德國和俄羅斯的標準技術制定,涵蓋基本原則、一般與特殊要求,如強度剛度、防護裝置的配置及操作符合人類工效學的原則,并明確將優先考慮安全生產技術放在效益之上。
《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適用于廣大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生產監察和環保管理部門等領域相關人員的工作需要。其覆蓋范圍除空水交通、水上設施及電氣核能設備之外的生產設備,包括各種機械設施、檢驗與加工機器,旨在為所有可能產生危險與健康危害的相關工業領域的設計工作提供基礎依據。通過遵守此總則中的相關規定和具體化指導,可以有效提升設備本質安全性,減少工傷事故與職業病風險,優化生產和勞動環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