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負責人職責》講解了企業負責人的多方面職責及任務。文檔詳細說明了藥店藥品質量的主要責任人應承擔的工作責任。其中包括藥店的日常管理事務以及保障藥店質量管理員能夠有效工作的條件支持;明確規定應當由執業藥師擔任負責人,并賦予審核處方和提供藥學服務等職能。該文件還強調了保證藥品經營按照規范化要求開展、藥店內部質量管理機構設置與各崗位質量管理職能確立的關鍵任務。此外,審定質量管理制度并解決重大問題,確定員工的獎懲措施也是職責的一部分。文件提到負責人還需要擬訂內部管理和基本制度方案,并參與檢查實施情況。另外,關于人員招聘或解聘、工資福利等決策權力也歸負責人所有。最后部分涉及藥店環境清潔、接待工作、文件管理、證照維護、員工培訓計劃和健康管理等內容。
《企業負責人職責》適用于醫藥零售行業的藥店企業管理者和從業人員,尤其是承擔藥店整體運營責任的負責人,包括執業藥師等相關角色。這些職責有助于提高藥品經營單位的質量管理水平,規范行業行為,同時為藥店內外部管理工作提供指導依據。其內容廣泛覆蓋藥品質量管理及相關綜合事務領域,確保企業的合規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