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科職業病危害防治崗位責任制》講解了針對機電設備、鍋爐、壓力容器等設備的安全防護和管理要求。該文件強調新購置設備的安全裝置需齊全且功能有效,技術資料完整并確保安全生產。它描述了必須定期檢查生產設備的狀況,并對不符合要求的設備予以停用和限期整改的規定。《供應科職業病危害防治崗位責任制》還提出對機、電設備及其附件進行經常性維護與檢修,保障設備安全穩定運行,并依照安全技術標準建立詳細的設備管理臺賬。此外,文檔提及供應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采購勞保用品及安全生產所需的物資。對于危險化學品,《供應科職業病危害防治崗位責任制》明確其采購、運輸、儲存和分發應遵循國家法規以規避事故隱患,同時要求執行煤礦一體化管理文件,通過識別、評估與控制環境因素及風險源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供應科職業病危害防治崗位責任制》適用于工礦企業內的供應管理部門及涉及機、電設備運維管理的具體責任人。這一規章制度尤其適合那些使用或采購機械設備、鍋爐及壓力容器,并承擔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職責的機構。適用于煤炭行業及類似的工業生產場景,尤其是需要實施崗位職責落實及風險防控的企業單位,以規范操作流程,提高職業健康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