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員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職責》講解了出納員在企業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領域中的具體職責要求,明確了其財務操作中的關鍵角色和重要性。該文件指出落實財政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辦法》的規定,確保安措管理費用按時、足額地支出,并對納入財務預算的經費實施專款專用的原則。此外,還提及負責支付及監督安全環保資金的應用情況,確保隱患治理、安全教育以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資金得到充足的保障。進一步明確其需審核涉及的安全環保事件處理費用是否合理規范,同時強調針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過程中所需費用應及時撥付到位并維持專款專用狀態,體現了財務部門對安全環保工作的支撐作用。
《出納員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職責》適用于各類企業中擔任財務崗位的出納人員,特別是需要參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資金運作的相關工作者。這一職責文檔還適合應用于制造業、建筑業以及其他存在較高安全風險或對職業健康管理有較高需求的行業,用以明確出納在安全管理經費管理和支出方面的職能范圍。這些企業在執行日常運營時均面臨一定的安全風險,因此需通過合理的經費安排來降低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