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衛隱患排查及監控制度》講解了學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整改措施,重點在于建立系統化的排查機制以保障校園安全并減少事故發生概率。《制度》要求每個部門責任人嚴格依據本部門細化的安全職責,逐一核查包括水電、消防、易燃易爆品等方面的安全情況。一旦發現隱患需及時整改,如果存在整改困難的情況則需要向上級領導匯報。與此同時,《制度》描述了保衛科的監管責任,規定該部門要每周進行常規檢查,并每月執行全面的大檢查,重點加強對關鍵部門和崗位的基礎管理和監督,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并上報分管領導。此外,《制度》強調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責任人的角色定位,必須確保各項規章制度逐項落地,定期巡視檢查學校的安全工作狀態。
《安全保衛隱患排查及監控制度》適用于各類學校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別是針對高校、中專、職業技術院校等機構的校內科室和教學部門。這些機構可以通過本制度構建更加規范化、標準化的隱患排查和監控體系。它也適用于那些擁有明確安全生產任務分工、涉及多部門協作的教育單位,在電力、水暖、消防安全等領域有較高安全隱患的場景尤為適用。相關責任人、保衛科工作人員以及學校安全分管領導是這一制度的關鍵執行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