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車輛進出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學校為了規范校園內部的交通秩序與保障交通安全而設立的相關管理條文。該規定明確了不同時間段與特殊情況下,各個校門對于車輛進出的具體要求。如2、3號門僅限校車和教職工車輛通行,其它外來車輛則需通過詢問、檢查、登記的流程才能進入校園,并指定停放地點;教職工需要統計個人車輛信息向保衛處申領出入牌,為保證日常運作,對長期給學校供貨的外來車輛司機設置了辦理出入證件的程序。此外,在特定時間(如早晨7:40-8:30的一號門開放時段以及中午放學時間的三號門管控),對學生上下學期間的安全尤為重視,限制無關車輛通行。規定同時明確指出嚴格禁止摩托車、自行車、所有營運車輛隨意入校行駛,如有必要需申請特許證并遵循嚴格的速度限制及指定停車區域。文件還指出了校園內某些重要路段嚴禁停車的行為,并強調任何進入校園的車輛都不可以在校內鳴笛以免擾民,最后對施工車輛做出了預先報備的要求。
《校內車輛進出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全國范圍內的大中小學校特別是人員密集型的校園環境。其制定的目的是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前提下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創建文明有序、環保健康的校園環境。從高校到中學再到小學乃至幼兒園均可以參考此規定的管理模式進行自身校區內的交通管制與安全維護工作。無論公立還是私立,只要是有學生上學放學期間涉及人車流量較大或者校園設施復雜多變,都值得依照這份管理規定的精神定制適合自身的車輛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