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制度》講解了學校食堂從制度建設、人員健康到食品采購及加工各環節的詳細要求,包括校長負責制以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等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的確立。文件描述了對學校食堂必須依法持有效衛生許可證經營,并明確食堂從業人員需通過年度健康檢查取得相關證明并維持良好個人衛生的習慣。內容還強調了食堂內外環境的整潔要求,并制定措施以消除害蟲繁殖環境。文件指出,應嚴格把關食品原料的采購與質量驗證,并嚴禁使用變質過期食品。對供餐過程的具體標準進行了說明,如采用潔凈的新鮮食材制作食品,熟制食品中心溫度需達到70攝氏度以上,避免交叉污染問題。此外,在烹飪后的貯存條件方面,明確了超過2小時的食物保存方式,確保安全供應。還強調禁止使用剩飯菜、不得制售冷葷涼菜的要求以及學生集體用餐須當餐制作的原則。文檔同時提到公用餐具必須符合消毒規定后存放于保潔柜內,以及在用餐場提供自來水設備以供洗手與清洗餐具。
《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學校的食堂管理人員、食品從業人員及相關監管人員,涉及學校食堂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和流程。特別適用于有供餐服務需求的中小學校和高校食堂管理者,在實施過程中需要依據該制度進行規范管理。該文件也可被地方教育部門及衛生管理部門作為監督檢查的參考依據,旨在保障學校師生用餐的安全性與衛生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