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熱載體管理制度》講解了針對熱載體的多項安全管理和維護措施。在使用過程中,熱載體出口處的介質溫度應嚴格控制在其最高使用溫度之內,一般要低于此限值30至40攝氏度之間,這一規定保證了系統的穩定運行與熱載體的性能穩定性。此外,管理制度指出,未經脫水處理的熱載體不可投入系統使用,并且為避免兼容性帶來的未知風險,不同種類或來源的熱載體原則上不宜混合使用,如有必要混用,則須提前咨詢并按照熱載體生產單位給出的具體混用條件和要求來操作。對于已經投入使用當中的熱載體,為了確保其品質符合安全和技術標準的要求,管理制度規定每年都要開展質量檢查,具體檢測項目涵蓋殘炭、酸值、粘度以及閃點的變化情況,這些物理和化學性質的變化直接影響熱載體的安全使用,當有任意兩項不符合限定范圍或分解產物含量過高(超出百分之十)時,必須采取更換或者進行再生處理以恢復其良好狀態。為了進一步提高系統的運行安全性,《制度》中還設定了膨脹器內的工作溫度上限不超過70攝氏度,并對保持熱載體純度做了明確指示,禁止任何水分及腐蝕性強酸強堿和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雜質進入循環體系之中,以防出現因污染物積累而導致設備故障或者其他安全事故。另外,面對壓力差變小的問題應及時對過濾器實施檢查并做好清潔處理,防止濾芯堵塞影響流體流動順暢性。技術資料是管理環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記錄著有關熱載體的所有重要信息如出廠時的技術性能指標參數以及后續各年的檢測、再生加工過程和混用、更替歷史等全部內容應當整理成文檔妥善保存以備核查。最后提及了防火安全保障,考慮到易燃特性,《制度》要求在熱載體使用和儲存區域設置相應的防火和應急滅火設施并有效運行。
《有機熱載體管理制度》適用于化工、石油加工等行業領域涉及使用有機熱載體進行加熱作業的企業單位。凡是涉及到利用導熱油或其他有機熱媒物質傳遞熱量工藝環節的地方都需要遵循這套詳細的管理制度規范。尤其適合那些采用閉式循環加熱系統的工況下,例如化學反應釜的間接加熱、管道保溫等場景,此類企業通過對本制度的學習,可以在保證生產效率的同時更好地預防和應對由于熱載體失效引起的火災等突發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