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講解了針對從事特種設備操作及管理的相關作業人員必須依據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接受嚴格培訓并通過合格考核獲得相應證件才能上崗。文件明確作業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為年滿18周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提供的健康證明表明沒有阻礙本工種工作的問題且已掌握專業技術知識及操作技能。它說明有意參加該類特種作業培訓的人員需先提交填寫完整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申請書,并向獲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許可的培訓機構提出申請,經過培訓機構初步資格審核后,按照實際情況安排具體的培訓規劃。文件強調,參加作業人員的專業技術考核需要通過申請或由培訓單位攜帶培訓情況說明等材料向當地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申請。當作業人員通過考核取得資格后,在單位聘用時要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在其有效證件上簽字表示同意方可開展相關業務。此文檔還指出該類人員持有的有效證件須每隔兩年進行一次復核,以確保持證人的能力和資質依然符合標準。同時強調了定期復訓的重要性,在有效期內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學習和提高與電梯操作等專業相關的技能。最后,文件要求單位于每年一月份統一舉辦安全管理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的業務技能培訓班以保持持續的安全操作水準。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適用于特種設備運營使用的單位,具體涉及需要實際操作或者參與管理如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包括氣瓶)、電梯、場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其它法律法規明確定義的類似設備的作業人員。包括新入職希望成為此類設備作業人員的技術愛好者,還有已在職需要不斷更新自身技術和遵守法規規定定期接受考核驗證從業資格的老員工們。這一制度保障了這些人員具備充足的操作和管理能力,并為確保在日常使用過程中能高效地進行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規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