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設施檢查和試驗管理辦法》講解了針對各單位區域內安全設施的管理要求,從職責分配、日常檢查與記錄到檢修制度以及事故責任追究都做了明確規定。該辦法描述了需將所有安全設施明確分工到科隊并固定維修人員,同時要求安全設施必須每天進行檢查并形成詳細記錄。文中指出了嚴格執行檢修制度,確保按照規定的周期對設施進行維護和管理,保持設施狀態可靠穩定的重要性。還提到如果發現設施存在失靈情況,需要立即修理,否則嚴禁生產活動。此外,在因疏忽導致事故或重要損失時,強調了對相關人員追責和嚴格處理的原則。最后特別提到了對斜井相關裝置如警鈴和防跑車裝置的不同頻次檢查和試驗規則,如警鈴需要每班檢查一次,而防跑車裝置則需要按日、半月等不同時間跨度進行多內容的檢查試驗,并建立和完善試驗記錄,如實填寫相關表格。
《安全設施檢查和試驗管理辦法》適用于礦業企業、工程建筑施工單位以及其他涉及安全生產設施檢查與管理領域的企業及機構。主要覆蓋在使用斜井設備、警鈴系統及其他安全設施的所有場所和從業人員。此辦法對上述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提供詳細的指導和規范操作步驟,適用于負責設備檢修的維修人員、安全管理員以及相關的監督部門。通過該文檔的內容可以指導上述領域的員工明確崗位責任,增強設施檢查與試驗的工作執行力和規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