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科工程師(運輸專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運輸工程師作為機電科運輸技術管理第一責任人的核心職責。該文件明確了運輸工程師需在機電科長領導下,全面負責礦井的運輸技術管理、法律法規遵循、工作計劃編制以及設備選型與驗收等一系列具體任務。同時強調其需要對現場運輸管理進行技術指導,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編制、事故隱患排查及治理,并協助副總工程師和科長開展各類專項檢查與分析。對于重大運輸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試驗、提升鋼絲繩等檢測也有明確規定。另外,運輸工程師還需經常性深入現場,發現并解決安全隱患。針對違反職責的行為,《機電科工程師(運輸專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描述了詳細的問責條款。其中包括違章指揮或作業、不及時處理重大事故預兆和隱患、不執行監察指令等方面的責任追究,若出現上述行為,會受到從警告到刑事追責的處罰。
《機電科工程師(運輸專業)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中負責運輸技術管理工作的機電科工程師及相關管理人員。主要涉及運輸工程師所在部門及崗位人員,特別是煤礦企業的機電科團隊、運輸技術負責人、副總工程師等相關領域。該文檔也可為其他從事煤炭生產安全管理、運輸系統維護和設備管理的從業人員提供規范指導,特別是在煤礦安全生產法規遵守和技術管理工作流程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有助于保障煤礦運輸系統的安全性與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