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電器備件庫管理有關規定》講解了小型電器備件存放、管理流程及人員權限的具體要求,保證電器及其備件存儲有序且使用規范。規定中對所有的小型電器提出了必須分類整齊放置的要求,并要配備詳盡的標簽標識,包含規格型號、額定電壓、容量等相關信息確保快速定位查找。描述了小型電器進入庫前須錄入臺賬,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以便于追蹤管理和審計核查。文件也指出井下作業場景更換小電器的操作步驟需嚴格遵守更換單位提出申請,專管組班長審批同意,憑借票據領用并且當天內舊件必須交還專管組,避免出現賬實不符等問題。說明兼職管理員雖不全職擔任但應接受小型電器專管組組長的直接指導與監督,在管理員責任履行方面作出規范限制。此外,《規定》禁止任何拆解行為以保護設備完整性,并杜絕亂拆卸和私自調配使用的混亂狀況。
《小型電器備件庫管理有關規定》適用于礦山井下以及其他需要精密操作環境并具備類似電氣維修管理需求的工業部門或場所。此規定的制定為的是保障企業內部電氣維修環節有章可循,在實際運用時可以指導各行業領域的小型電器管理團隊如何合理配置資源、明確職責界限,進而維護生產活動穩定性和連續性。對于需要確保備品配件高效管理以及安全庫存的企業具有重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