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線電工(線路)停送電制度》講解了外線電工執行線路停電、送電操作的基本流程和管理措施,確保電氣作業安全進行。制度明確指出工作票應由礦規定的有權簽發人根據實際情況簽署,包括停電線路編號及便電站系統等重要信息。該文件強調線路停送電需獲得礦調度的批準,并說明檢修前要提前申請并提供詳細的維護安排和預計時間范圍。文中進一步規定了實施此類操作必須有兩人參與,一人為操作員,一人為監護人員;操作中還須遵循嚴格的工作流程并使用操作票制度。對于停電后的具體防護措施,《外線電工(線路)停送電制度》提出在設備上懸掛警示標識或者設置專門看守人以防止誤送電事件的發生。另外,在檢修之前應當進行驗電和接線接地保護措施,確保工作環境完全無電壓且與可能帶電的方向徹底隔斷。若不能按照預定時間段恢復供電,則需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延長停電時限。此外,對低壓配電系統進行處理時,《制度》特別要求停送電任務需要指定班組長或資深電工擔任負責人,同時確保所有必要的警告標識被適當安置于合適位置,并在完工后拆除臨時防護設施,在正式匯報并獲得相關簽字確認之后再行復電。
《外線電工(線路)停送電制度》適用于涉及礦區內電力傳輸和配電系統的安裝、調試以及維護的所有工作人員和部門,例如礦山機電團隊成員或第三方服務公司提供的專業電氣工人等。本制度不僅為日常維修保養提供詳細的安全指南,而且適用于突發故障修復過程中,用以指導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如何依法合規地操作電力設備。任何與電力有關的任務都應在本制度框架內完成,以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電網穩定運行。這將有助于減少電氣事故帶來的風險,并提高整體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