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行副控制員安全職責》講解了運行副控制員在日常安全生產活動中應當履行的各項基本安全責任和義務,以及每項職責的具體執行標準和相應的扣分細則。文檔從1到11共詳述了十一項安全職責,覆蓋從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及落實生產目標、遵守兩票三制等關鍵操作制度,到嚴格執行技術措施與參與安全相關活動等多個重要方面的要求。針對各項職責進行了細分,并賦予相應的標準分數來強調重要程度和量化績效,如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設定了5分的分值。對于落實年度安全目標和保證措施的規定,包括個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簽訂與嚴格完成崗位年度安全目標,同時引入重大的加扣分明細。文檔重點闡述運行中定時檢查和及時匯報處理發現的設備隱患等細節性要求,尤其明確了在執行工作或操作時應嚴格依照規程規定操作和監督使用安全工具。此外,文件還特別強調員工應當積極參加各類培訓學習與應急演練,掌握緊急救援技能并能夠運用到實際工作中,落實反違章管理實施細則確保不違章且能即時指出他人違規行為,以保障整體安全生產環境。
《運行副控制員安全職責》適用于電力生產和其它高風險工業操作環境中涉及類似運行控制系統的關鍵職位。具體適用于電廠或其他能源設施內的控制室工作人員,尤其是擔任副控制員職務的專業人員。此文件有助于指導和規范此類崗位人員明確自身在保證設備安全穩定運行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其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積極性與執行力,從而預防生產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保障生產流程的安全有序運轉。它同樣也適合用作內部考核評估的參照依據,以幫助管理部門客觀公正地衡量該崗位從業人員在安全履職方面的實際表現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