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講解了公司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方式,并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體系。該制度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的若干重要措施。其一是公司在制定各類計劃和年度計劃時,將安全工作提升至首要位置。依據國家政策、法規及上級指示,結合自身實際,設定包含工傷事故率、職業病防治目標等具體數值的安全目標。其二是公司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為基礎,在與下屬項目部或施工隊簽署合同或下達任務時,把目標分解到各單位并列為關鍵考核指標。其三是班組或個人的合同或任務書中同樣涵蓋安全目標責任內容。同時,重大傷亡事故將觸發“一票否決”,受此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失去當年評獎評優資格。每月組織的大規模安全檢查則同步評估各生產單位對目標完成情況的表現。最后,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還與經濟責任制深度掛鉤,體現獎懲機制。
《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從事電力行業的企業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從企業的高層管理層到一線作業人員均需遵循這一制度內容,特別是涉及計劃編制、目標設定、責任書簽訂的管理人員及現場執行任務的具體班組成員和施工團隊。電力企業在保障生產運營的同時需要符合安全標準的各相關部門亦應在適用范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