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農電工作的安全職責》講解了分管農電工作領導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七大職責。其一是明確農網安全生產目標和重點工作,同時確保有效實施,通過建立和完善兩個安全體系,確保責任制落實及制度考核的有效執行,還包括技術規定制定和問題及時協調解決的內容。其二是組織安排年度“兩措”計劃且保證其實施進程。第三項是關于開展安全狀況的多項評估與防范措施,包含對危險點進行分析、控制以及標準化作業的要求,并從科學角度分析出隱患以便采取防范對策。其四是對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編制與實踐提出要求,構建分工清晰的應急處理系統,使各環節相互配合。另外,主持或參與事故調查也在此范圍之內,要嚴格遵守“四不放過”原則,并在重大或典型案例中組織專題分析會議以加強防控。最后強調領導需每月至少兩次參與到基層班組的安全活動之中。
《分管農電工作的安全職責》適用于農村電網相關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涉及農業電力行業的各類生產企業、供電企業等單位。這些內容尤其有助于提高農電企業內各級主管人員的安全意識及操作能力,幫助他們更好地理解和貫徹安全管理理念,從而保障整個農電系統的正常運轉與人員設備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