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與工程部長責任書》講解了項目總工和工程部長在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保方面的具體責任和義務。該責任書旨在通過明確雙方職責,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合規性和安全性。項目總工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貫徹執行國家技術政策,組織技術人員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圖紙,主持制訂施工方案,指導施工人員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規范、操作規程組織施工,分管項目質量管理和技術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審核和簽發變更設計報告,主持交竣工技術文件資料的編制,組織施工技術總結和學術論文的撰寫,指導全體工程技術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和環保法規,負責施工項目的生產安全和質量管理,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驗收確認施工臨時設施的安全穩定性,協助員工安全技術培訓,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推廣新技術前加強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工人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程部長的責任則涵蓋了主持工程管理部全面工作,制定項目生產計劃,監督施工現場管理,制定項目規章制度,組織技術會審,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控制技術文件資料,制定施工工藝和操作方法,負責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編制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相關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生產、安全技術交底文件,辯識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編制風險控制計劃,確保工程實體及其輔助施工設施的安全可靠。
《總工與工程部長責任書》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特別是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如隧道、橋梁、高速公路等工程。該責任書對于明確項目總工和工程部長在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保方面的職責具有重要意義,有助于提升項目整體管理水平,保障施工過程的安全和質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工程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