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員安全行為規范》講解了防火員作業時必須遵循的多項安全規程,包括儀器設備準備、同行檢查、操作監控距離以及安全環境觀察和應對。防火員在進行任務前務必確保攜帶合格且完整的檢查設備,并嚴格把控設備狀態,杜絕不合格設備帶入井下。當執行檢查火區或有隱患地點的工作時,要求兩名防火員同行,配帶自救裝備并持有特定氣體報警裝置,這為緊急情況下自我救援提供了保障。執行任務的過程中兩人需保持一定的工作間距,并由一人負責監督另一人的具體動作。在任何有危險發生的可能性環境中,如對火區及疑似的發熱點檢查時要嚴格按照從上風側至下風側的路線推進,在沒有經過安全檢測的情況禁止直接靠近,遇到潛在危險要立即撤退并建立警戒,向相關領導匯報處理措施。面對瓦斯、一氧化碳濃度過高的情況,先疏散區域內的人群,并設置安全界限同時通知調度部門采取措施,而針對高處冒頂點的狀況要懸掛警示標識并按規定頻繁監測,使用長桿工具以保障距離避免不必要的傷害。另外,在工作未能在一個班次中完成的時候,防火員需在現場交接工作,保證任務持續性與安全性。
《防火員安全行為規范》適用于從事礦井防滅火工作的人員及其管理人員。該規定主要為保障參與火災隱患排查與控制工作的所有個體提供一個詳盡的操作準則,旨在預防事故并提高作業效率,涵蓋各類煤礦企業的消防隊伍和專職、兼職礦井防滅火從業人員,確保其能夠有效識別危險因素,在復雜多變的環境中依據明確規則行事,實現安全生產,維護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