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作業管理辦法》講解了為規范公司內動火作業的管理和提高低風險動火作業時效性的規定與要求,旨在對動火作業過程中實現更有效的管控以保障安全,且結合公司現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該辦法描述了適用于各部門及外協單位的動火作業分級標準,明確了包括一級動火作業、二級動火作業以及三級動火作業的不同定義與適用范圍。此外還詳細劃分了各級部門和相關人員的具體職責,例如安全監察部、職能部門、協力單位等的責任,同時明確列出動火負責人、操作人、監火人及審批人的職責明細。在動火證辦理環節上,《辦法》具體規定了不同等級的動火作業需辦理的相關手續及審批流程,并強調了各類動火作業的有效期限及其延長規則。針對特殊情況如夜間搶修時,也提供了緊急審批的補充說明。
《動火作業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門以及參與協作工作的外委施工單位和協力單位,特別涉及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企業或項目團隊。這一管理規范覆蓋了制造、建筑、工程改造等多個存在明火操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范疇。其主要目標群體是負責企業消防安全及生產安全管理的安全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直接參與現場施工的技術操作人員以及承擔審核職責的各級管理層成員,可幫助企業更好地落實動火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