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保衛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保障建筑工程的順利進行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所實施的具體消防保衛規定。本制度涵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現場設施配置要求與管理、防火器材配備標準、明火作業管理細則以及施工現場各類特殊場所與物資的存放規定等內容。該文件規定了施工現場必須有專門領導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火方案和措施;同時強調員工應接受必要的消防知識學習。對于現場的安全設施,要求配備相應消防器材,確保足夠水源及合理的消防車道規劃。高度超過24米的在施工程需要設置專用消防立管,并確保消防泵的電力供應。制度還指出要在顯著位置展示防火宣傳標志且不得挪用消防設備,對于明火作業,執行嚴格的憑證操作與滅火工具的準備。料場庫房等特定地點應當符合治安和消防要求,針對貴重、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實行專庫專管政策。最后文件明確了嚴禁在現場吸煙的規定,加強對人員行為規范和管理,以保證整個項目的消防安全。
《消防保衛管理制度》適用于建筑行業內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及其所有施工人員。它主要涉及正在進行的新建、擴建或改建工程項目中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動。不僅為項目負責人提供一套有效的消防安保管理準則,也為普通工人指出了具體遵守的行為規范。此外,此文件也適用于負責施工現場監督的相關政府部門或機構,以便他們可以依據這套規則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促進工程建設過程中消防安全水平的整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