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隊負責人森林防火責任制》講解了在森林防火背景下,施工隊負責人需要履行的責任和義務。該文本指出施工隊負責人是本隊森林防火第一責任人,負全面領導責任,對隊伍的森林防火起到決定性作用。文檔闡述了嚴格履行勞務用工手續,注重人員培訓與防火知識學習的要求。它表明需維護隊伍穩定,新人員入場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可上崗作業。文件明確了施工隊負責人要組織隊員根據每日任務、周圍環境等進行工作前的安全講話,在施工中及時解決火災隱患問題。該準則要求負責人經常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立即整改,面對重大事故風險時果斷叫停施工作業。一旦發生火災,規定須由其負責指揮滅火并且馬上通報情況,杜絕隱瞞不報。
《施工隊負責人森林防火責任制》適用于林業部門下的工程施工作業,特別針對于在森林或鄰近森林地區執行建筑工程任務的施工團隊及其管理人。它面向的是那些需要頻繁出入可能有森林防火風險地區的施工項目,并為所有參與此類項目的施工團隊確立了一套明確的森林防火行為規范,旨在保障森林資源以及施工人員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