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鐵廠廢舊材料及備品備件回收管理制度》講解了針對加強現場管理并實現物質零浪費的總體目標下對廢舊材料與備品備件從使用范圍、職責分工到具體操作內容與要求作出嚴格規范。該制度規定適用的材料為維修更換下來后無法繼續使用的各類物質以及生產和工程拆解下來的材料,邊角余料等廢料;并明確設備科作為鑒定回收管理部門,庫房是實際執行單位需協調內部溝通,各生產單元負責日常廢舊物收集與管理工作;對于回收的具體事項有嚴格的流程指引,例如申請需要設備科鑒定并決定去向,固定資產報廢遵循特定審核批準鏈直至回收處理;可修復或調配使用的物件也必須依規程操作,并強調廠區內廢皮帶、油桶類物品的特殊管理措施包括存放要求,防止未經授權的處置或購買行為發生。在運輸、鑒定和銷售方面也建立了明確的標準與監督機制,任何私自行事的行為將會受到嚴肅處理,同時車間承擔修舊利廢的責任與義務,存在違反規定將受到經濟上的考核處罰。
《煉鐵廠廢舊材料及備品備件回收管理制度》適用于鋼鐵行業中煉鐵廠內涉及生產設備維護更新的所有工作環節,包括但不限于機械維修車間、生產運行部門及其相關人員。無論是新項目的實施還是常規設備的大中小修過程中所觸及到的一切可能產生廢舊材料及備品備件的情況都在本制度的覆蓋范疇之內。此規定旨在保證所有相關方在處理這類物資時能夠依照既定規則行動,確保公司資源利用最大化,杜絕無序管理和資源浪費現象的發生,以達到提高生產效益和保護環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