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鉗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電鉗工必須通過專業的培訓取得資格證書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描述了電鉗工應該熟悉掌握本崗位的供電系統和設備布局的情況。講述了對所檢修設備要實現“三知、四會”。明確了要求電鉗工定期為機械設備各潤滑部位加注符合標準的油品,并在每個班次對設備與機械連接部分檢查并緊固。文中指出井下電氣設備需三證齊全,強調遵循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二堅持的要求。嚴禁井下帶電遷移檢修電器設備并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若處理故障必須先停電再驗電放電,同時要檢查周圍瓦斯濃度不超過安全界限。強調使用的機電設備需要各項保護機制完整有效,并且要按照規定期限進行測試。職責涵蓋保障區域內所有設備的完好及電纜正確懸掛工作。說明電鉗工需執行包機制以明確責任范圍。還提出需要保持所在范圍內文明生產秩序。以及升井后應細致填寫工作日志。
《電鉗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礦山企業中從事電鉗工操作的相關人員。這類規范文件對于礦山井下以及其他包含大量電氣和機械設施的企業意義重大,特別是針對那些需要對電氣、機械設備進行日常維護、安裝、檢修和管理等工作的員工群體而言更為重要。這些規則能夠幫助他們更好地理解自己在安全工作方面所需履行的具體職責,確保生產過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