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關于公司內小型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在多個方面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從購置階段,該制度明確規定必須選擇具備制造和試驗資質廠家生產的產品,確保其質量和安全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并強調了質保資料的保管。對自制或改裝工具進行了規范,須嚴格遵守電力建設施工機具設計基本要求輸電線路施工機具篇的相關試驗并鑒定合格才可使用。
使用與管理層面,詳細指出使用(管理)單位要為每類機具設立詳細的規章制度并向公司安全監督部報備,倉庫建立出入庫制度和臺賬。針對操作人員的要求也非常具體:需全面了解設備性能并持有相關操作資格認證,定期開展檢查、維護保養。文件中還規定了正確操作規范,例如不得超載作業,傳動部件的安全裝置配置,以及對于電動和風動機具的安全用電措施等內容,同時明確了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的禁止行為如不直接接觸運動部件進行潤滑等工作,以及嚴禁操作人員擅自離開等,以確保人員安全。
最后,《制度》描述了檢驗環節的一系列要求,起重工器具需按照嚴格的月度與年度周期進行檢查和抽檢,由受訓合格的專業人士采用過載靜負荷方式測試性能,并通過顏色標識已通過年度檢測的工具。任何未達標者都會被及時處理,所有檢驗均需要留存完整的記錄。
《小型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各型工程施工企業或生產車間。它針對那些依賴各種機械及輔助工具作業的企業尤為適用。本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在購置新機具或使用現有機具過程中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并有助于延長機具使用壽命及優化工作效率。尤其適用于電力建設領域,如變電所建設、架空電力線路鋪設等領域的企業參考執行。此外,制造業、物流裝卸等行業也會從中受益,因為它確保了一整套從采購至報廢管理的標準流程,從而大大降低工業事故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