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設備定期檢修制度》講解了固定設備維護和檢查的全面要求。該制度指出機電科需依據設備運轉狀態及既定檢修周期編制年度、季度和月度固定設備檢修規劃,并將這些計劃納入整體礦山生產部署中。此過程由機修廠或是相關單位負責實際操作,驗收環節由分管礦長牽頭展開。針對年度內的停產檢修期有明確規定,在機電科與機修廠聯合下制定,同時必須得到局礦領導層級的審核通過后啟動執行。對主要扇風機實施的是使用一備一的輪換修理模式來確保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規定在役風機最長三個月內必需被替換以保證備用設備處于隨時可用的良好備用狀態,并經過多個相關部門進行專業性的驗收檢驗。主排水泵、供電裝置不僅要符合常規檢修周期的要求外,尤其注重每年于雨季前完成拆解檢修以及相應檢測評估。對于鍋爐,在入冬之前需要完成檢查及必要檢修作業,并配合勞動部門履行年檢義務,每一年還要安排熱能技術檢測任務。所有涉及設備的大修都要求遵循既定時間表進行,嚴格把控質量和效率,完成修復工作后的試車環節不容省略,還應該對更換下來的零件做好記錄。另外,與設備有關的技術參數信息、圖表文件以及其他技術資料必須妥善存放在檔案中。
《固定設備定期檢修制度》適用于各類礦業企業或其他涉及到重型機械設備長期運行的工作場合。特別是像采礦、選礦這種大型工業設施較多的企業,這套制度為它們提供了一套系統化且嚴謹規范的檢修準則,用以提升設備運作的安全性并降低事故的發生幾率。對于其他依賴關鍵性固定設備正常工作的制造業企業來說同樣具備參考價值,幫助它們維持生產設備的良好狀況以提高生產力。此外,在一些能源供應行業、公共工程等領域中的固定設備維護保養也可以借鑒其中的理念,以確保重要設施持續穩定服務社會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