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規定評審與修訂管理規定》講解了針對公司范圍內涉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標準進行評審和修訂的具體管理辦法。該文明確了此規定的出臺目的在于通過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更新的及時性來確保其在實際運用中的適宜性和高效性,保障公司在法律法規不斷變化以及企業內部條件更迭的情況下依舊能保持安全管理的有效施行。對于新規定的制定,《規定》指出由安全部主導,經會簽修改后成稿。而在對已有規定的處置上,它要求依據特定條件觸發的定期或不定期評審活動,在評審環節考量多方面內容以保證規章制度符合現行法律并適應企業當前狀態。此外,《規定》強調根據評審結果及其他因素,適時啟動修訂機制,并確立三年一次的常規修訂流程,確保規則跟上行業發展步伐和應對內部架構變動帶來的挑戰,同時對不再適用的規定提出了一套終止執行流程。
《安全生產規定評審與修訂管理規定》適用于所有涉及到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相關的部門和個人。無論是負責制定、評審還是需要遵循這些規定的員工均須嚴格遵照文中所描述的方法進行操作。具體來說,這包括了企業內參與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工作的全體成員,也涵蓋了直接從事生產作業的一線員工。特別是安全部門的人員,他們不僅是本規定的執行者和協調者,也是監督和解釋的關鍵角色,在處理因國家法律調整、公司戰略轉向或技術革新引發的相關問題時扮演著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