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溶藥員的崗位安全職責》講解了化學溶藥員需承擔本崗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強調對自身和設備運行的安全責任,明確確保系統正常加藥的任務。該崗位需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程規定的措施,在接受安全監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工作。文件要求員工嚴格執行生產流程和管理制度如“兩票”、“三制”,在操作中注重避免傷害他人或自傷的同時也要保障人身、設備與電網的安全穩定。為保證工作環境的安全,規定了化學溶藥員必須嚴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杜絕一切有害作業行為,積極反映可能危及人身和設施安全的問題,并有權制止違反規定的工作指令且可以拒絕接受可能帶來重大危險性的指示。對于上級存在安全隱患的要求,可先行按照指示行事之后越級反饋意見。此崗位還被賦予了監控設備完好性的重任,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維護安全運營;同時鼓勵從單位內或外的同行處吸取安全管理中的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來優化自己的工作模式。
《化學溶藥員的崗位安全職責》適用于各類擁有化學品使用需求的制造行業特別是涉及到藥品配制環節的企業單位。它明確了化學溶藥工作中關于安全生產的具體規則和行為規范,指導這些行業的工作人員如何履行各自的職業安全保障義務,為他們提供了處理潛在危險情況的標準程序指南。通過理解并應用上述規定,可以增強從業人員自我防護意識并促進所在企業建立健全更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