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危險物品的分類、性質以及在生產、貯運和使用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嚴重危害。文中強調危險物品需按特性要求嚴格遵循配裝規定并對不能配裝者進行嚴格隔離。文章指明在裝卸與運輸過程中要安排專業、具備相關防護知識的人員負責,確保操作時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并遵守特定的操作規范,以減少風險。具體提到在液體危險品物料裝卸時要防靜電處理及注意防止溢料問題;規定危險物品必須密封完好無損且一旦發現破損或變質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機動車輛如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應當懸掛標識,并對作業環境進行了限定——例如不準有引發火災的行為,并對動火作業的條件作出特別的要求。另外,《制度》還指出庫區需要維持清潔、備有足夠的防火器材,在二種相互抵觸物品儲存上要獨立處理。對于特殊的易燃液化氣體等物質,則強調使用時需保持瓶內余壓防止串氣現象的發生,針對光照敏感物品則明確不允許露天存放等一系列嚴格的倉儲和操作標準。
《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涉及危險物品生產加工、運輸、貯存、銷售的企業或單位。這不僅涵蓋了化學品、石油化工等行業,還適合所有會涉及到諸如易燃易爆材料、腐蝕物或其他特殊化學物質管理業務的操作流程。制度中的指導原則旨在幫助上述范圍內的相關人員了解其所在領域中危險品的特點及其潛在威脅,以便按照正確的方式實施儲存與搬運操作。此文件能有效提高從業人員對風險的認識,降低意外事件發生幾率,并保障人員安全和資產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