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紅線有關規定》講解了煤礦作業中的多種嚴重違章情形及其對應的嚴厲處罰措施。文中指出對有下列情形的責任者會進行嚴厲處理:排放瓦斯過程中混合風流處瓦斯濃度超標達到或超過規定值,存在多工作面同時排瓦斯、人員私自進入盲巷、采掘工作面停風后未能組織及時撤離等情況;對于未按規定防突措施作業,如虛報檢測數據或擅自停工停產等行為也會受到處分;故意損壞監測設施以遮掩真實情況,違反防塵要求導致嚴重超標的同樣屬于違規行為。此外,針對放炮作業不按規執行以及私藏爆破物品上井的情形作出說明。文章明確禁止在禁火區內無專項措施實施電氧焊作業,并且強調當事故原因及故障未被完全調查和排除前,不得強行送電。文件提及設備檢修期間帶電操作或挪移電器設備,以及使用失靈保護裝置的行為是不可取的。超控制距作業或擅自更改支撐強度等行為也視為違反安全生產標準,扒乘車和違章運輸等也是違規行為,文中亦指出未按規定執行防水措施和無特種作業資格從事特種作業都是嚴格禁止并且將接受嚴厲處置的行為,旨在維護煤礦行業生產的絕對安全與合規。
《安全操作紅線有關規定》適用于所有涉及煤礦開采與相關聯活動的企業及從業者。具體包括一線采掘工人、現場指揮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直接參與煤礦生產流程的技術人員和支持人員。無論是地面瓦斯抽采還是井下挖掘作業,該文件為各崗位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準則和行為規范,并明確了對于各類嚴重違規行為采取的懲罰性舉措,確保所有人員知曉安全邊界和違規成本,從而保障整個行業在安全生產領域的規范化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