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安全教育管理規定講解了規范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基本框架與具體措施。為提升員工的安全素質,防止和減少事故及職業危害發生,規定明確了企業應當健全和完善自身的安全教育制度,定期組織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培訓,并對人事、教育以及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責進行了劃分。針對不同的群體制定了嚴格且詳細的培訓內容和要求:領導需完成政府與集團公司安排的相關培訓,掌握石油化工安全技術知識;安全管理人員除了要熟悉傷亡事故統計及應急預案外,還應了解國內外先進的管理模式。對于班組長則更加強調了危險因素識別以及本班組安全職責等基礎知識。文件特別強調,任何未經過合格安全培訓的人都不得上崗,并規定了明確的時間要求與考核制度,確保所有受訓對象能夠真正具備安全生產的知識和技術。
HSE安全教育管理規定適用于各類與企業形成勞動關系的人群及進入廠區的臨時性工作人群。這不僅限于固定職工、技術人員,還包括短期施工者、實習人員甚至是到訪的參觀客人。尤其對那些從事石油化工等特殊行業中的高風險操作崗位更為適用。通過對內部管理人員、一線生產工人全面而細致的安全培訓,使他們都能獲得必要的理論基礎和技術支持,以應對復雜的工作環境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同時在法律層面也明確了相關方的權利和義務,提高了全員的風險防控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