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內作業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為確保儲罐內操作的安全性和穩定性而制定的詳細規范。該規程涵蓋了從隔離設備到用電安全、個人防護以及急救措施等多方面內容,旨在保障罐內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在可靠隔離方面,規定進入罐內作業的設備必須與其他系統完全隔絕,防止外界介質滲入。對于切斷電源部分,則強調有攪拌裝置的設備需斷開所有可能啟動的電源,并設置警示標志,同時安排專人檢查確認。空氣置換環節指出,在惰性氣體置換后的設備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須用空氣置換并檢測氧氣含量;若涉及動火作業還需額外測定可燃氣體和氫含量;如罐內存在有毒物質,要測量其濃度以確保符合安全標準。罐外監護要求指派至少兩名監護人全程監督罐內作業,這些監護人需要熟悉罐內介質特性及應急處理方法,并且只能專注于監護任務。用電安全部分明確了罐內照明和電動工具使用的電壓限制,特別是潮濕環境或密閉容器內的特殊要求。個人防護細則包括根據罐內環境選擇合適的防毒面具和其他勞保用品,確保作業人員穿戴適當的防護服裝。急救措施中提到依據罐體特點準備相應的急救設備,并對危險環境下作業采取預防性保護措施,例如使用安全帶。最后,升降機具章節強調用于罐內作業的起重設備必須經過嚴格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罐內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化工生產領域中涉及到儲罐內部操作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生產車間、設備部、質量部及其下屬的操作人員。該規程不僅為上述部門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還特別針對罐內特殊環境下的作業提出了具體的安全要求,有助于預防事故發生,提高工作效率。無論是從事日常維護還是緊急搶修工作,相關人員都應嚴格遵守此規程,以確保自身安全并保障生產的連續性和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