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濕藥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調濕藥在專用工房內的操作規范,確保每次使用易燃有機溶劑作粘合劑的煙火藥限量為3kg,并嚴格控制藥物停滯量。該規程強調了調濕藥時若發現藥物異常升溫應迅速采取措施處理,避免危險發生。文中還提到調藥工具的選擇和使用方法,明確指出應采用銅、鋁、木質材料制成的攪拌工具,避免與容器摩擦或撞擊,嚴禁使用鐵質、陶瓷工具。此外,規程規定調濕藥間地面必須加墊橡膠墊,外溢到地面的藥物可以回收利用,但禁止用工具干刮藥物。最后,該規程特別強調嚴禁在存藥洞、中轉庫、路道上從事高溫藥操作。
《調濕藥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涉及調濕藥生產的企業和從業人員,尤其是那些需要在專用工房內進行調濕藥操作的工作人員。此規程對保障操作人員的安全至關重要,適用于所有涉及易燃有機溶劑和煙火藥的生產和加工場所。它不僅為企業提供了詳細的操作指南,也為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確保整個調濕藥生產過程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