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料庫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油庫安全管理的多個重要方面。該規程闡述了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油庫區域的規定,明確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發火物和易燃物品進入油庫區,并強調油庫區內嚴禁吸煙且油庫周圍30米內不得使用明火,同時要求庫內保持良好通風。文檔指出在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報告并使用現場消防設備滅火,特別強調禁止用水滅火。文中還提及油庫內的電器設備應符合設計規范采用防爆密閉型,并規定夜間停電時應用手電筒而非明火燈。對于啟閉油罐或桶的人孔、油蓋、測量液面及取樣等作業時,禁止使用會發火花的工具,如黑色金屬或石頭,且操作人員需戴口罩站在上風位置以避開揮發氣體。此外,文檔提到儲存四乙基鉛汽油時不能使用滲漏或注油孔不嚴的容器,確保報警系統定期檢查有效性,并且不同種類的油料應當分開存放。
《油料庫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所有涉及油料存儲管理的企業和機構,尤其是從事石油及相關化工產品的倉儲單位。它為油庫管理人員、操作工人以及相關安全監管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確保他們了解如何正確地進行油料的儲存與操作,避免因不當操作引發的安全事故。通過遵循這些規定,可以有效提高油料庫的安全性,保障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火災和其他危險情況的發生。